邦尼广州私家侦探欢迎您!

私家侦探-广州邦尼主题部分

婚姻调查取证

  最近,您是否发现他(她)的行为有点不正常,喜欢打扮,喜欢回家后把信息删掉。或者,毕竟大家相处时间有那么长了,他(她)的一言一行所发生的变化,您是最清楚的。处于十字路口的您,这时候最需要的是设法得到他(她)对于婚姻出轨的有力证据,用事实来塞住他(她)那张狡辩的嘴!因此,掌握证据是您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和尊严的唯一合法途径。广州私家侦探将竭诚为您提供有过错方的非法恋情行为并提供法庭所认可的证据,针对婚姻不忠、重婚、婚外恋进行调查取证,从而维护《婚姻法》的严肃性。

  
婚姻是一叶舟,夫妻是舵手。若要达到幸福的彼岸,需要二人真诚配合,患难与共:否则,与其徒劳航行,不如破釜沉舟!
  ----幸福的婚姻使人如沐春风,不幸的婚姻让人饱受创伤。广州私家侦探无法选择让过去的再重新演绎,可私家侦探有权选择在陷入不幸的婚姻时维护自己做人的尊严、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黑夜里擦亮你的眼睛,还原事实真相,让所有欺骗、敷衍、谎言、背叛付出昂贵的代价.广州私家侦探为你着想,每天三班调查公司人员全程监控,每天全程的影音资料,放不放心你的另一半,全靠私家侦探证据说话!

婚姻调查项目:

跟踪被调查人的行踪规律和与人来往的情况;


调查取证被调查人非法同居等现实资料;


调查取证被调查方隐瞒财产等情况资料;


调查网上恋情,荧屏背后的另一方真实情况;


代理委托法律诉讼和法院判决后的申请强制执行。


解除婚姻:


婚姻不忠调查:跟踪被调查人的行踪规律和与人往来情况,取证同居事实资料;


婚姻破裂的财产调查:取证被调查人在婚姻破裂后将财产转移或隐瞒事实证据;


重婚调查:取证重婚事实,代理法律诉讼;


解除婚姻调解:脱离不幸婚姻的方案设计及协助实施;


其它要求。


挽回婚姻:

寻人公司


婚姻分裂的原因;


调查对方对于挽回婚姻的要求;


挽回婚姻的方案及协助实施;


其它要求。


婚前调查:


调查未来伴侣的背景和私人生活。(品行是否端正,过去是否有劣绩,有无不良生活习惯,固话、手机清单等)


调查目标的家庭成员、经济收入、个人资产、学历品行、婚史、有无犯罪前科等。


女子维权行动:


妇女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婚外情,家庭暴力,财产转移;


妇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婚烟破裂后,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得不到分割的。


婚外情的征兆:


找各种彻夜不归或晚归的理由(如:开会、加班);


行为举止怪异,态度冷漠,动不动就说分手,离婚;


接到常有不出声的电话,电话费明显增加,手机短信内容暧昧;


接到第三者的电话时明显回避谈话内容;


性爱次数明显减少;


开销明显增加;


身上或者车上有来历不明的物品;


耳闻朋友或同事所见之情形。


法律释疑


如何判断视听资料是否具有证据效力,

需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视听资料的合法性。首先,可以从采证行为本身判断是否合法,这要求采集的视听资料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例如,在他人住处私自安装窃听装置,这种方法侵犯了他人隐私空间和安全感,为违法采证;而物业公司在管辖小区的出、入口,楼道内安装摄像仪,是在相对开放的公共场所进行的,其合法性不受影响。其次,从采集行为的目的是否合法进行判断。银行安装探头、监控装置,其安装目的是为了清楚反映工作人员与顾客之间钱物的交接是否有误,为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留下线索,维护金融安全,是合法的。再次,可从该采集行为是否危害他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进行判断。新闻媒体往往利用偷拍、偷录的资料对黑幕曝光,不仅满足了大众的知情权,而且通过这一方法对社会阴暗面进行揭露、批评。这种视听资料用于正当目的,是可以作为合法证据的。如果用于要挟被偷拍、偷录对象,则另当别论。


2.视听资料的真实性。审判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对于对方提供的视听资料并不完全认可。有的认为录音中的声音并不是自己的;有的认为视听资料经过了高科技修改删除,声音、图像与事实不一致;还有的认为,虽然画面和声音真实,但是自己当时并不知道对方在录音录像,自己是在受到对方的诱导下随便说说的,自己的表达模糊,不能用于定案。对于种种情况,需要查明采集证据当时的时间、地点、在场人、背景,并联系录音录像的前前后后和其他证据综合考虑,运用逻辑方法,确定有优势的证据,最终认定事实。当事人对于视听资料的真实性存有异议时,需要提醒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方法甄别真假,并且告知当事人如不申请可能会承担不利的后果。


3.视听资料的证明力大小。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其真实性存在瑕疵,但也不能因此就全部否认其作为证据的证明力,而是需要通过全部证据的综合审定,以求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真实,实现实体正义。在视听资料为单一证据的情况下,有必要提示当事人提供其他证据佐证,如证人证言等。


私自取得的视听资料为什么可以作为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5年3月6日作出的《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中指出:“证据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这一批复确定的排除标准过于严厉。在现实生活中一方当事人同意对方录制其谈话的情形及其罕见,特别是在行政机关检查工作中对违法行为进行录制,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政行为进行录制,这些都不可能得到对方的同意。1995年批复对证据的要求过于严格,致使在司法审判中不能收集充分证明案情真实情况的证据,不利于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存在比较明显的缺陷。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如果对证据的合法性要求过高,等于限制了举证方提供证据,这对他不公平。司法追求公正,公正的基础是发现案件真实情况,应该放宽对证据的合法性要求。在诉讼中不同价值发生冲突时,要强调司法价值。两个人进行谈话,一个人私自录音,这不能说是偷录,只是侵犯了对方的同意权。这种情况下,同意权的利益要让位于司法利益。


被暗录、暗拍的一方矢口否认,怎么办


审理案件中,指责对方“下圈套”、认为录音中自己是被诱导说的话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的,几乎每例案件中都遇到过。对于私自采集的视听资料对方矢口否认,并不影响视听资料作为证据使用,这涉及到证据的证明力问题。私取的视听资料要在法庭上经过质证。如果被录音的一方认为自己是受到了诱导,表达的不是自己真实的想法,录音不能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他可以把这些相关情况提供给法官,由法官作出判断。审理的案子中,一些录音谈话中的确存在一方有诱导性语言或模糊语言。这时,他们会仔细核实录音的时间、地点、谈话方式和内容以及是否有其他人在场等情况,并且结合别的证据来判断这种私自取得的视听资料是否具有证据效力。


如果一方出示的视听资料是经过高科技手段修改加工的,这种情况如何认定?


利用高科技作假,这是各国司法界都面临的一个问题。如何判断这些视听资料的证明力,这给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当事人认为对方提供的视听资料作假,可以申请进行司法鉴定。


凭何判断公民私采的视听资料合法


遇到当事人利用私自取得的视听资料作为证据,他都是严格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的规定,对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获取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确认其具有证明力。下列两种情况获取的视听资料法院不予认可:一是偷拍偷录违反法律的一般禁止性规定,如擅自安装窃听到他人住处进行窃听获取的证据;二是偷拍偷录通过非法途径取得,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私自取得的视听资料,经过质证,对方不能证明是偷录、偷拍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就有证据效力。应尽可能从宽松的角度去理解证据的合法性。如果当事人采取法律禁止的方式,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且这种方式会对社会有提倡作用,而这些恰恰是法律不提倡的,那么这种视听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如果当事人获取视听资料时,侵犯了对方一般性的利益,而这些材料恰好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这时,可以考虑认可其证据资格,只是举证方应承担侵权后果。


私自收集视听资料时可能会给别人造成侵害,这时怎么办?


在私自收集视听资料时,要尽量不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侵害别人合法权益,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有媒体报道,《民事证据》出台后,有的地方针孔式摄像头热销,将其连接在电视机或录像机上可以进行偷拍,有些人则雇私家侦探来获取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有人担心,这样会引发社会丑闻,人们生活会失去安全感。但我认为任何规定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只能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


《民事证据》出台后,媒体一片欢呼,认为“偷录、偷拍合法化”,从此暗访有了“尚方宝剑”,是这样吗?


私自收集的视听资料是否有效,要看有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要有佐证,一概地说“偷录、偷拍合法化”是不准确的。媒体做隐性采访时,必须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为获取独家新闻,给采访对象装上窃听,这是法律不允许的。但新闻报道是为了让大众了解社会,满足人们的了解权、知情权。新闻媒体也有责任将社会现象加以报道,并通过新闻报道实现舆论监督。因此,新闻记者的偷拍偷录如果是为了正当的目的,是可以作为合法证据的。而偷拍偷录所涉及的隐私保护是有限度的,不能以维护隐私为理由影响新闻媒体对违法行为或社会不良现象的批评和揭露。

私家侦探-婚姻调查取证

QQ业务咨询

  • 商务调查部:私家侦探-商务调查部QQ
  • 打假维权部:私家侦探-打假维权部QQ
  • 债务清欠部:私家侦探-债务清欠部QQ
  • 婚姻调查部:私家侦探-婚姻调查部QQ
  • 其他调查部:私家侦探-其他调查部QQ

私家侦探-广州邦尼QQ业务咨询

联系邦尼

  • 邦尼调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路 银河大酒店 写字楼707室

    (地铁三号线“燕塘站”A出口)

     

    私家侦探总机:020--66623108

    婚姻调查直线:180 2626 5007

    邦尼咨询传真:020--66623108

    调查公司邮箱:gzbangni@126.com

    私家侦探联系QQ: 178317425

                    365228999

    东莞私家侦探:东莞市长安镇长安酒店1008室。

    深圳私家侦探: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香港私家侦探:香港旺角花園街2-16號好景商務中心。

    海南私家侦探: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88号海南经济报大厦9楼。

    佛山私家侦探: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一号环球国际广场1802室。

    珠海私家侦探:珠海市中环海滨南路中段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208室。

    中山私家侦探:中山市东区数码大厦2808室。

    郑州私家侦探: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17号A座2010室,电话:13140024777

私家侦探-联系邦尼

邦尼广州私家侦探网版权信息

私家侦探【邦尼】业务QQ:365228999  178317425  E-mail:gzbangni@126.com

Copyright © 2005-2009 www.007020.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邦尼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邦尼广州私家侦探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09011163号 公司注册号:440106000092173  

邦尼广州私家侦探网 已通过W3C CSS 2.1 验证